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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6岁大妈约两名健身教练陪睡当晚后死亡警方:兴奋致死

2024-03-13 19:50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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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6岁大妈约两名健身教练陪睡当晚后死亡警方:兴奋致死现在的人们为了追求健康生活经常去健身房锻炼,有专业的教练指导锻炼效果是不错的,不过也要注意安全。

  周某是一名中年家庭主妇,她老公做生意收入还不错,她也就不需要出去上班赚钱了,两人没有孩子,平时就只有她和她的保姆在家。

  周某的生活过得很滋润,经常去美容院保养,46岁的她看起来只有30出头Fh体育官网,她还聘请了专业的健身教练来指导她塑造形体。

  周某有个固定的健身教练卢某,一次因为卢某身体不适就叫了他的表弟张某来指导周某,张某年轻一些说话也很讨巧,一来二去周某对这个卢某表弟渐渐有了不一样的想法。

  后来,周某干脆就把两人都聘请了,还涨了工资,卢某和张某都很高兴,觉得这活事少钱还多,他们也就教得很上心。

  她早早地洗了澡喷了香水,换上了一件的睡衣,然后坐在家里等两个教练。两个教练按时上门,不过看周某这个样子不像是要锻炼呀,心中有了疑惑。

  周某也没有不好意思,直接说今天是他们来陪陪她的,卢某和张某瞬间体会到了周某的意思,三人吃了点东西喝了点酒,接着就一起进卧室了。

  两个猛男轮番和周某大战,三人都玩得很开心。就在张某和周某准备翻身时,周某倒在了床上嘴唇还发白,身体一个劲的颤抖。

  周某还没到医院就死了,到达现场后听了卢某和张某的叙述,基本上弄懂了这起意外的经过,将两人逮捕走了做进一步的调查。

  本罪在刑法上规定,聚集众人(三人以上)进行集体活动的行为。而且不只限于,性刺激,满足性欲的都算聚众。

  本案中,三人在家同发生关系,属于聚众的行为,符合以上对聚众的阐述,但对于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在此认定。

  因为《刑法》规定,聚众进行活动的,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  这里可以看到,处罚对象是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,那么本案中,两名教练对此之前不不知道情,组织者主要是周某,即周某符合首要分子。

  那么再看两名教练,对于共同发生关系,是偶然事件,而且不存在多次参与,在罪与非罪的界限中,刚好不属于犯罪主体。

  (1)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,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,以致造成他人死亡,即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。

  (2)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,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,即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。

  因此可以说,两名健身教练没有主观上的过失,他们无法预料周某的死亡,是他们发生性关系时周某突然死亡的。

  也就是说周某的死亡完全是意外事故,而且他们在周某出现异常后第一时间拨打了急救电话,尽到了应尽的救助义务。

  尽管两名健身教练无需承担刑事责任,但对于周某的死还是有一定的赔偿责任的,毕竟没有发生关系,可能死亡就不会发生。

  当然,周某40多岁的人了还不懂得节制,同时与两名身强力壮的小伙发生性关系,最终兴奋而死,自己的原因更多一些。

 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六条:、嫖娼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  所谓的金钱往来是健身教练提供健身指导的服务费,这个费用是与健身房的账户直接交易,与发生性关系这事两者之间没有联系。

  周某未能尽到做妻子的本分,老公在外忙碌奔波赚钱她却背叛了老公与他人发生关系,这令人不耻,这也能看出周某的缺陷,在自律方面有所欠缺。

  两名健身教练卢某和张某虽然不用担负刑事责任,但要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反思,健身教练的责任应该是提供适当的健身指导和训练,确保客户的安全和身体健康。

  他们不但没做到这一点,还与别人的妻子发生了不正常的男女关系,这不是一名健身教练应该做的事情,他们要有自己的职业操守,这样顾客才能相信他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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